
114年第一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一、申請條件:
1.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二、申請期限及事項:
1.申請期限: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
2.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3.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0988&s=1418115)。
【注意事項】
此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以上資訊有符合資格想了解或是想申請的同學,可以來原資中心詢問,或是電話聯絡我們!
原資中心聯絡電話:
(04)2631-8652 #6186(那威哥) #6187(瑞臻姐)
或在line群直接說明唷。